根据中检集团湖南公司规章制度,员工请、休假,必须严格遵循先审批后休假的原则。员工未经批准先休假的,按旷工处理。因急病不能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后钟内,向所在部门电话口头请假,并应于病假后上班第一天内,向本部门和行政事务部提供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建议休假的有效证明;一般员工请、休假审批权限为()
A.1 天以内(含 1 天):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交行政事务部备案
B.1 天以内(含 1 天):口头或电话请示部门负责人
C.2 天以内(含 2 天):先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核准,行政事务部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审批
D.2 天以内(含 2 天):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交行政事务部备案
E.2 天以上的先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核准,行政事务部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同意,交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