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C.实际控制人操纵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名义虚假陈述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D.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对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A.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专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直接责任人
B.发起人.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C.保荐机构.证券承销商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D.保荐机构.证券承销商的一般工作人员
A.投资差额损失
B.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
C.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印花税
D.委托代理律师的律师费
A.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B.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
C.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
D.因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对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者既有行政处罚,又有刑事处罚的,以最后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或者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为诉讼时效起算之日。
A.训诫
B.批评教育
C.罚款、拘留
D.强制带离
A.为防止信息误导,从事证券市场报导的记者不得从事与其工作职责发生利益冲突的证券买卖
B.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C.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D.禁止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者信息误导
A.申请复议
B.投诉举报
C.申请听证
D.陈述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