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冷水滩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冷组发〔2018〕21号)第十六条规定:通信补贴按照每
《永州市冷水滩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冷组发〔2018〕21号)第十六条规定:通信补贴按照每人()元/月的标准,自下到驻点村之日起,为驻村工作队员发放通信补贴。
《永州市冷水滩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冷组发〔2018〕21号)第十六条规定:通信补贴按照每人()元/月的标准,自下到驻点村之日起,为驻村工作队员发放通信补贴。
《永州市冷水滩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冷组发〔2018〕21号)第十七条规定:后盾帮扶单位每年安排工作。队办公经费不少于1万元/村。办公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驻村工作队必要的()、报刊订阅等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永州市冷水滩区派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冷组发〔2018〕21号)第十六条规定:驻村干部的伙食补助,依据驻村实际天数,参照差旅费中伙食补助费标准,按照每人()元/天的标准发放伙食补助。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十六条规定:单笔开支超过5000元()的,需经(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附讨论会议纪录,按程序报账。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十二条规定: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都必须先转入或缴入()后方可使用,不得坐支。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十三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备用金制度。超出核定备用金额度的,及时送存银行。()负责管理备用金。
《永州市冷水滩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冷办发〔2014〕27号)第七条规定:实行公函制度。公务外出确需接待单位接待的,由派出单位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时间、行程、人数和()。
《永州市冷水滩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冷办发〔2014〕27号)第四条规定: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八条规定:村民主理财小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推选()组成,村民主理财小组设小组长一名,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各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名单推选后,报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永州市冷水滩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冷办发〔2014〕27号)第十五条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