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十二条规定: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都必须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十二条规定: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都必须先转入或缴入()后方可使用,不得坐支。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十二条规定: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都必须先转入或缴入()后方可使用,不得坐支。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十七条规定:村级一律取消招待,村级招待费()。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十二条规定: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款,按区农民负担监管办审批的方案,使用财政正式票据,由各村自行收取,严格按照“()”的原则执行。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十六条规定:单笔开支超过5000元()的,需经(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附讨论会议纪录,按程序报账。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十三条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备用金制度。超出核定备用金额度的,及时送存银行。()负责管理备用金。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二十六条规定:乡镇政府要建立内部审计制度,认真履行村级财务审计清理职责,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村干部离任或任期届满时,村级财务必须先经过(),才可进行换届。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八条规定:村民主理财小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推选()组成,村民主理财小组设小组长一名,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各村的民主理财小组名单推选后,报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冷水滩区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冷办[2017]40号)第六条规定:各村一律取消存折户,以村为单位在当地农商行(银行)开设一个帐户。银行帐户留三枚印鉴章:一枚是村委会财务专用章,村委会主任和村报账员印章各一枚,村委会主任印章由村主任保管,村委会财务专用章、村报账员印章和支票由()保管。
《冷水滩区临时机构管理办法》(冷办发〔2018〕17号)第九条规定:临时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遵守财经纪律,严控各项开支。财务负责人在主要负责人的授权和审核下,具体审批各项开支,担任临时机构财务联络员应具备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