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置履约异常的混合过错时,履约主责部门应当:()。
A.在可弥补和可挽回范围内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界定各方责任,明确量化或细化继续履约的条件与要求,修正完善履约目的。
B.已达到不可弥补和无法挽回状态的,在法务部的专业支持与协助下,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界定各方责任,明确量化或细化继续履约或终止/解除合同协议的条件与要求,修正完善签约目的。
C.已形成诉讼或仲裁纠纷的,负责调解或直接提起诉讼仲裁/应诉抗辩,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华尊立达系企业的合法权益。
A.在可弥补和可挽回范围内的,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界定各方责任,明确量化或细化继续履约的条件与要求,修正完善履约目的。
B.已达到不可弥补和无法挽回状态的,在法务部的专业支持与协助下,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界定各方责任,明确量化或细化继续履约或终止/解除合同协议的条件与要求,修正完善签约目的。
C.已形成诉讼或仲裁纠纷的,负责调解或直接提起诉讼仲裁/应诉抗辩,以最大限度的维护华尊立达系企业的合法权益。
A.在可弥补和可挽回范围内的,及时约谈签约对方,向其口头表示歉意并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经书面层报批准给予一定的履约优惠政策或补偿,以取得书面理解与谅解。
B.已达到不可弥补和无法挽回状态的,核实违约事实证据,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违约责任(给予一定的履约优惠政策或补偿)。或经书面层报同意后解除合同。
C.已形成诉讼或仲裁纠纷的,负责调解或应诉抗辩,最大可能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A.在可弥补和可挽回范围内的,落实并固化违约事实证据,专题发函要求签约对方具结悔过、限期整改,并视情给予警告或要求承担违约金。
B.已达到不可弥补和无法挽回状态的,落实并固化违约事实证据,发函要求签约对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并修改或解除合同。
C.已形成诉讼或仲裁纠纷的,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以最大可能的维护华尊立达系企业的权益。
B、应履约主责部门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履约资料数据及文件规定,报告履约情况和异常事项(件),并对其提报的履约资料数据及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C、向公司负责,只对总经理报告情况、提交资料。
A.由哪个部门直接承担合同协议中公司的权利诉求,哪个部门就是履约主责部门。
B.合同履约主责部门自履约之时确定,将不再变动;
C.对须分阶段履责管理的合同协议,其申报履约阶段的主责部门在履行完其职责
D.申报履约主责部门未办理履约主责移交手续,将继续承担履约主责。
A.尚在质保期内的,其管理与履约自查层报的责任部门为各属地公司原主责部门;
B.质保期已届满的,因其质保清退主要属性已转化为支付价款问题,故其管理与履约自查层报的责任部门为各属地公司财务部;
C.如果其原合同协议未履行主责部门转移交接手续的,其管理与履约自查层报的责任部门,仍为各属地公司原主责部门。
D.凡质保期已届满的合同协议,原履约主责部门须办理履约主责完成终报归档或转移交接手续,否则,须继续承担履约主责。
A.合同申报签约部门/工作人员;
B.合同履约主责部门/工作人员;
C.行政管理部门(办公室)/资料保管专员(机要文员)。
A.代表企业行使约定权利,并对其权利行使的实效状况负责。
B.向总经理与法务部报告合同履约情况,并对其所报告的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C.有权要求并协调履约配合责任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与步骤,履行应有的责任义务,以避免或防止华尊立达系企业合同违约现象发生。
D.依照相关规则流程,自主解决合同履约中所出现的事务,不得推诿;
E.及时、准确、客观的收集整理以及固化相关履约事实证据,及时层报与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