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发布公告,合格标准如下(考试年份用N表示):
三科成绩总分160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三科成绩总分160分,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
N-1年单科合格,且N年参加其他科目考试的考生,其N-1年予以保留的考试合格科目均按每科60分计入N年考试总分。参加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笔试总分达到160分,且口试成绩为B级以上(含B级),为考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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