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该案件由( )人民法院管辖。
A.最先收到诉状的
B.最先立案的
C.审理案件最方便的
D.最能保证公正审理的
A.最先收到诉状的
B.最先立案的
C.审理案件最方便的
D.最能保证公正审理的
A.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B.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不适用调解
C.涉及商业秘密的行政诉讼案件一律不得公开审理
D.行政诉讼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A.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B.当事人撤诉后,又以同一诉讼请求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C.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D.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应予受理
A.“原告就被告”是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
B.经过复议的案件,只有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情况下才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C.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只能由最先立案的法院进行管辖
D.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A.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B.原告起诉应当以第一人称书写起诉状
C.民事起诉状副本应直接交付对方当事人
D.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授权委托书的,应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
A.作为间接购买人的消费者,不能作为垄断民事案件的原告
B.原告起诉时,被诉垄断行为已经持续超过2年,被告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损害赔偿应当自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
C.原告提起反垄断民事诉讼,须以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相关垄断行为违法为前提
D.在反垄断民事诉讼中,具有相应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专门性问题所作说明,属于《民事诉讼法》上的证人证言
A.由原告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B.由发行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C.由债券承销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D.由债券服务机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A.当事人双方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当事人为原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被告
B.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可以列新的用人单位为第三人
C.劳动者与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发生的劳动争议诉讼,应当以业主为当事人
D.劳动者与以挂靠方式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将用人单位和营业执照出借方列为当事人
A.原告是行政管理相对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B.被告是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行政机关,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C.原告提出诉讼是由于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D.行政诉讼提起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争议案件
E.可以附带民事责任
1997年9月4日,胡丙利向宝丰县技术监督局递交行政赔偿申请书,要求宝丰县技术监督局赔偿其损失。同年10月23日宝丰县技术监督局作出了不予赔偿的决定。但该决定没有告知胡丙利的诉权及起诉期限。胡丙利收到该决定后不服,1998年2月23日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宝丰县技术监督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共计3852.80元,宝丰县技术监督局以胡丙利与韩某打架行为不是在行使职权时发生的,而是在交纳罚款后发生的个人打架行为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 1. 根据国宝赔偿法第十三条之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本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97年9月4日,原告提出赔偿申请,10月23日,被告作出了驳回原告赔偿申请的决定,而原告却于98年2月23日起诉,是否诉讼时效已届满?
问题 2. 宝丰县技术监督局以胡丙利与韩某打架行为不是在行使职权时发生的,而是在交纳罚款后发生的个人打架行为为由,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问题3. 该案能不能向被告方收取诉讼费用?
A.3
B.5
C.7
D.10
A.孙某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认为县公安局对张某处罚过轻,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B.张某有权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C.李某有权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如果张某和孙某同时起诉,二人同是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