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出资者(股东)在完成出资义务后,对公司所享有的权利。
A.支配权
B.法人财产权
C.原始所有权
D.经营权
A.支配权
B.法人财产权
C.原始所有权
D.经营权
A.李某系该公司重要股东,未出席此次股东会,该决议无效
B.对李某除名的决议,李某有利害关系,没有表决权,此决议有效
C.公司对李某除名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应的减资程序或安排其他主体交纳相应的出资
D.在李某除名相关登记事项变更完成之前,若公司对外债务不能清偿,李某仍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甲、乙国有企业与另外7家国有企业拟联合组建设立“宏达航空货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是:公司成立3年内股东缴足所有出资即可。公司股东会除召开定期会议外,还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须经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2以上的董事或1/2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指出了公司章程中的不合法之处。经全体股东协商后,予以纠正。
2010年1月,宏达公司依法登记设立,甲以专利技术出资,协议作价出资1200万元,乙认缴的出资1400万元,是出资最多的股东。公司成立后,由甲召集和主持首次股东会会议,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有9名成员,分别是9家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监事会有5名成员,其中1人是公司职工代表。2010年2月,宏达公司董事会发现,甲作为出资的专利技术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额,为了使公司股东出资总额仍达到1亿元,董事会提出了解决方案,即由甲补足差额;如果甲不能补足差额,则由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分担该差额。
2010年3月,公司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后,经济效益较好,董事会拟订了一个增加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提出将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5亿元。增资方案提交到股东会讨论表决时。有5家股东赞成增资,该5家股东出资总和为583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58.3%;有4家股东不赞成增资,4家股东出资总和为4170万元,占表决权总数的41.7%。股东会通过增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执行。
2010年4月,宏达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依法成立了杭州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违约被诉至法院。对方以宏达公司是杭州分公司的总公司为由,要求宏达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宏达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甲出资不足的解决方案的内容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3)宏达公司设立过程中订立的公司章程中有哪些不合法之处?请说明理由。
(4)宏达公司是否应替杭州分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请说明理由。
(5)宏达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增资决议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A.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
B.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C.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
D.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
A.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B.在公司登记后,可以抽回出资
C.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D.依照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