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被确定为失信主体后,因发生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不予提前停止公布。
B.失信主体存在五年内被确定为失信主体两次以上的情形,不予提前停止公布。
C.税务机关作出准予提前停止公布决定的,应当在3日内停止信息公布。
D.失信信息公布期间,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的,失信主体或者其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作出确定失信主体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
A.纳税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0份,金额20万元
B.纳税人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C.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导致少缴应纳税款50万元,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5%
D.逃避追缴欠税走逃失联
A.新设立企业
B.因涉嫌税收违法被立案查处尚未结案的
C.已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尚未结案的
D.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
E.D级企业直接责任人在企业被评价为D级之后新注册登记企业
A.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及地址
B.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C.主要违法事实
D.相关处理情况
A.失信媒体
B.失信企业
C.失信相关人
D.失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