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并建立和保存健康监护档案。()
A.从业人员应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每年不得少于三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B.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检查期间可以参加工作。
C.对患有皮肤病的工作人员,处理得当可以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D.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不得带首饰、手表以及染指甲。
A.应经二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体格检查合格
B.符合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要求
C.后续工作中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至少每年2次
D.从事有职业病危害岗位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B.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C.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D.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可以邀请患者家属或代理人参加
A.至少两年一次安排放射人员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B.放射介入只在防护衣外面佩戴剂量笔即可
C.对进行放射投照的患者进行非投照部位的防护
D.对进行放射投照的患者不用进行非投照部位的防护
A.癫痫病
B.高血压
C.严重贫血
D.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