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企业中,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以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为限额扣除的有()。
A.化妆品销售企业
B.医药制造企业
C.酒类制造企业
D.烟草企业
E.化妆品制造企业
A.化妆品销售企业
B.医药制造企业
C.酒类制造企业
D.烟草企业
E.化妆品制造企业
A.企业职工教育经费
B.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C.保险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D.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A.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B.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C.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企业发生的符号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A.职工福利费支出
B.业务招待费支出
C.工会经费支出
D.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E.公益性捐赠支出
A.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B.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C.研究开发费用
D.购置环保用设备所支付的价款
A.460
B.488
C.420
D.480
(1)销售费用:广告费 500 万元,业务宣传费 220 元;
(2)营业费用,业务拓展费 50 万元 ;
(3)营业外支出:税收滞纳金 5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 84 万元 ;
(4)投资性收益:国债利息收入 5万元,从境内被投资的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 40 万元 ;
(5)实际发放的合理工资薪金 200 万元,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 38 万元 已知: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的凭据,并已做相应会计处理,其他各项不涉及纳税因素。
要求: (1)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 税所得额(须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2)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拓展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须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3)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营业外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须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4)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投资收益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须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
(5)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须写明应纳税调增或调减);
(6)计算甲企业 2017 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30000
38080
40800
50000
A.广告费支出超过限制性标准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B.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限制性标准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C.支出超过限制性标准部分都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D.支出超过限制性标准部分都不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A.450
B.500
C.50
D.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