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可以为患方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哪些部分?有何程序?公安、
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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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哪些病历内容患者可以复印和复印的注意事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条)
答: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4.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哪些部分的病历属于封存内容以及封存的注意事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
A.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B.病程记录
C.会诊意见
D.以上全部
A.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室
B.邀请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室
C.邀请医疗机构
D.会诊医疗机构
E.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A.也可以申请仲裁
B.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C.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D.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A.有医患双方在场
B.有第三方公证人在场
C.有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专家在场
D.有卫生行政部门有关人员在场
E.经请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