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等情形。
B.上一年度因违反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处理过的。
C.上一年度发生过出口退(免)税有关规定的情形,但尚未达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标准或司法机关处理标准的。
D.评定时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或尚未评价纳税信用等级。
E.评定时企业因骗取出口退税被停止出口退税权,或者停止出口退税权期满后未满2年。
A.12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B.2年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C.36个月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D.4年内不得评定为其他管理类别
A.出口货物为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
B.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已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
C.生产企业已与境外单位或个人签订出口合同
D.生产企业已与综服企业签订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协议)
E.生产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办退税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A.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
B.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
C.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
D.非正常原因一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连续3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
A.发函地税务机关可以对出口企业尚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发函调查
B.对出口企业已撤回的尚未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业务,已经发函的应撤回相关核实函件
C.委托代办退税生产企业视同自产的,且业务真实性存在疑点的,复函地税务机关应向其上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发函调查
D.复函地税务机关复函后发现有与原复函内容不一致的新情况,应当在发现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再次函告发函地税务机关并说明理由
E.调查评估岗对自复函所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早开票日期前12个月内,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且尚未函调的已申报出口业务发函调查
A.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B.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C.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D.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E.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A.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
B.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
C.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因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停止办理增值税退(免)税期间出口的货物
D.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E.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
A.12个月内同一企业连续发生三次生产安全事故的
B.12个月内同一企业三个项目被责令停止施工的
C.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内,拒不整改的,
D.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时限超过120日的
E.未依法将工程分包给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企业的
A.被确定为失信主体后,因发生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税务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不予提前停止公布。
B.失信主体存在五年内被确定为失信主体两次以上的情形,不予提前停止公布。
C.税务机关作出准予提前停止公布决定的,应当在3日内停止信息公布。
D.失信信息公布期间,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退)税款、滞纳金、罚款,且失信主体失信信息公布满六个月的,失信主体或者其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作出确定失信主体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提前停止公布失信信息。
A.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B.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C.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D.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E.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A.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B、C类企业的
B.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C.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D.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E.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