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强令他人(),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
A.违章冒险作业
B.违章作业
C.冒险作业
D.组织作业
A.违章冒险作业
B.违章作业
C.冒险作业
D.组织作业
A.违章冒险作业
B.违章作业
C.组织作业
D.冒险作业
A.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B.拘役
C.管制
D.以上均可
A.破坏安全系统型——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B.拒不整改型——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C.擅自生产型——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A.寻衅滋事罪
B.煽动分裂国家罪
C.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D.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A.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B.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C.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D.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构成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犯罪,同时又构成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或者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的规定定罪处罚。
A.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B.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两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C.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非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D.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