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工程验槽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进行。
B.工程验槽应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勘探单位四方共同进行。
C.发现基坑基底软土区后应按如下程序处理:(1)建设单位应要求勘察单位对软土区进行地质勘察;(2)建设单位应要求设计单位根据勘察结果对软土区地基做设计变更;(3)建设单位或授权监理单位研究设计单位所提交的设计变更方案,并就设计变更实施后的费用及工期与施工单位达成一致后,由建设单位对设计变更做决定;(4)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指示承包单位按变更的决定组织地基处理。
D.阳台根部断裂和露筋问题,反映了施工单位存在问题:(1)施工单位现场钢筋工人员素质差;(2)技术交底制度薄弱;(3)没有严格执行按图施工;(4)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保证质量的施工措施考虑不周。
E.施工单位可索赔的内容包括:(1)基坑基底软土区处理所需的费用与时间;(2)拆除外墙贴面砖并更换大理石贴面所需的费用与时间。
在施工过程中,总包单位没有做屋面防水的专业技术,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将屋面防水工程进行分包。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并赶在雨季前做完屋面防水,业主代表选择了一家专业防水施工公司,将屋面防水工程分包给专业防水施工公司(合同未签),并向总包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发出通知,要求总包单位配合防水分包单位施工。
问题:
(1)你认为业主代表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2)若总包单位提出异议,监理方应按什么程序协调有关方的关系?
(3)分包单位施工完毕后,向监理方报送了工程款支付申请和工程结算书,你认为监理方应如何处理?
(2)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程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3)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勘探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4)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承包人。
(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应予顺延。
(6)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接到报告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予以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问题】
请逐条指出上述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并提出改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