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户授信只要在一千万以内的企业贷款利息(),同时给予其它税费方面的优惠。对纳税人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费和再担保费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还有金融企业计提的中小企业的贷款损失准备可以税前扣除。税收促进企业创新的政策
A.增收增值税
B.免征增值税
C.增值税减半
C、增值税减半
A.增收增值税
B.免征增值税
C.增值税减半
C、增值税减半
A.单户授信金额上限≤500万元
B.单户授信金额≤借款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30%-他行信贷余额(含企业主及配偶在他行个人经营性贷款)
C.单户授信金额≤企业本年新增订单金额×80%
D.单户授信金额≤企业本年新增订单金额×70%
A.受托支付
B.自主支付
C.根据企业风险情况单笔判定
D.以上不都是
A.金融扶贫类贷款优惠80BP
B.单户授信金额500万以下(含)小微贷款优惠80BP
C.单户授信金额500---1000万以下(含)小微贷款优惠50BP
D.民营企业贷款优惠20BP
A.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B.自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C.融资担保中小微企业的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原担保生效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原担保生效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足12个月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D.优惠政策所指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标准的小企业,即单户授信总额()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