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事件1中,甲方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所以乙方索赔成立。
B.事件1中,由于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承包方式,,所以乙方索赔不成立。
C.事件2背景材料中,承包人申报该项设计变更增加费80万元,乙方索赔成立。
D.事件2背景材料中,乙方索赔不成立。因为承包人申报时间超出了规定的14天的期限。
E.事件3中,乙方没有逾期竣工。理由:合同工期为405天,再加上顺延工期25天,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合理工期为430天。奖励金额=(430—425)天×5万元/天=25万元。
A.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中标人、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B.中标人、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C.中标人、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D.向主管部门或者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或者竞得的
E.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题目描述】
下列关于竣工结算的有关讨论中,正确的是()
A.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B.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应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C.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
D.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可以交付工程后结算
E.由于发包人的原因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应从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
【我提交的答案】: ABE |
【参考答案与解析】: 正确答案:ACDE |
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竣工结算的违约责任包括:①发包人的违约责任。1)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2)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②承包人的违约责任。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时,如果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承包人仍应承担保管责任。
【我的疑问】(如下,请求专家帮助解答)
为什么B选项是错误的啊?
B.若监理工程师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提出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C.若乙方得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监理工程师自行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若监理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的,计量结果无效。
D.工程变更发生后的14天内,乙方应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相应调整合同价款;若乙方不提出,则视为该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变更。
E.监理工程师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21天内,对乙方的要求予以确认,若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或答复时,自乙方的报告送达之日起21天后,视为变更价款报告已被确认;监理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不同期支付。
甲与乙口头订立了租期一年的租房合同,该合同由于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应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但在期限届满后可以续订
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租赁合同双方没有对租金支付期限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则该租赁合同不生效
B.区域需加强合同动态金额管理,预算包干/结算初审等关键成本管控动作完成后,需及时变更合同金额并签订补充协议,系统将强控不得超合同动态金额请款
C.Ⅰ、Ⅱ类工程进度款付款至合同动态金额的40%、85%时,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备案备查,同时报集团运营管理中心备案备查(主要核查形象进度的真实性)
D.区域必须按合同约定比例和节点付款,若项目申请提高支付比例且支付比例超累计已完产值或合同动态金额的90%或不按合同节点付款的,申请流程报集团成本管理中心终审;若项目申请提高支付比例但支付比例不超累计已完产值的90%且不超合同动态金额的90%,申请流程由区域总终审
B.结算资料不完备
C.竣工验收不及时
D.人员责任不到位或双方对工程质量或进度认可存在差异等原因使得工程结算产生纠纷,可能导致结算时间延迟,正常结算受阻的风险
A.事件1总包单位要求工期顺延5天成立。事件2不正确,再次检验合格,应由业主承担检验费。
B.事件3中,施工设备改造的试验费用由业主支付是成立的。
C.事件4不应批准。虽然总监理工程师同意更换,不等同于免除总包单位应负的责任。
D.事件5,(1)经济损失由防水公司承担。(2)监理工程师的错误一:口头签证;错误二:直接要求防水公司整改;错误三:根据分包单位的要求进行了签证。
E.事件6,监理工程师应支持业主意见。因为按规定,合同条件与投标书条件有矛盾时,解释顺序为合同条件在投标书之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