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减免了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个人缴费部分该如何处理?()
A.既然企业减免了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那么个人缴费部分不作任何处理,由员工自行缴纳。
B.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C.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D.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A.既然企业减免了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那么个人缴费部分不作任何处理,由员工自行缴纳。
B.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C.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D.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
A.对符合减免规定的企业已缴单位缴费部分全额退还,个人缴费部分不退还,无需企业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材料。
B.退还企业已缴单位缴费部分,全额退还个人缴费部分。
C.需企业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材料,经审批后退还。
D.对符合减免规定的企业已缴单位缴费部分全额抵减以后月份的应缴纳金额。
A.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期间参保人员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B.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企业,需要对本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出现严重困难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承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进行登记备案后,不减损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C.享受减免社会保险费企业不影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减损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待遇,缓缴社会保险费企业无法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D.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政策不影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减损参保人员相关社会保险待遇。
A.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B.根据受疫情影晌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任期限不超过5个月
C.自2020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D.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A.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
B.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和大、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
C.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的个体工商户。
D.中、小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
A.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B.原则上,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5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实施减征
C.缓缴政策可继续执行,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D.企业享受社保费减免优患政策无需办理任何手续,无需提供任何材料,只需按原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可直接享受
B.各类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郑州市区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
C.仅包括各类大型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各类社会组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D.郑州市区企业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实施减半征收,但需企业提交申请及报送相关材料。
A.登陆电子税务局,进入社保费退费申请菜单(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社保费退费申请)
B.登陆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系统-税务端,进入服务管理-代办事项查询企业退费信息,进行审核。
C.正确填报社保费退费申请表,相关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
D.审核通过后将企业退费信息推送医保部门,等待医保部门审核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