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施工单位的名义对外承揽建设工程,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清偿。
A.建设单位
B.总承包单位
C.承包单位
D.施工单位
A.建设单位
B.总承包单位
C.承包单位
D.施工单位
A.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B.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福,当工程质量有保障时是允许的
C.施工单位可以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D.施工单位可以允许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A.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B.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C.禁止工程监理单位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D.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E.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A.不容许以个人名义在任何报刊上刊登承揽监理业务的广告
B.不容许在政府部门以及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中兼职
C.除收取监理委托合同中约定的监理酬金外,个人还可适当收取业主的额外津贴,施工单位的盈利分红或补贴等
D.不容许监理自己设计的工程项目,不承包业主的工程施工
E.容许在政府部门以及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中兼职
1.乙方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4.监理工程师应当对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
5.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参加隐蔽工程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合格后重新进行覆盖或者修复;检验如果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如果不合格,乙方则应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应顺延;
6.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报告3天内按乙方提供的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报告核实工程量(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问题
1.业主与施工单位选择的总价合同形式是否恰当?为什么?
2.请逐条指出以上合同条款中的不妥之处,应如何改正?
3.若检验工程质量不合格,你认为影响工程质量应从哪些主要因素进行分析?
A.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B.将工程肢解发包
C.未获得施工允许证擅自施工
D.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
E.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或设计单位违背工程建设强制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