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
B.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
C.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
D.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
E.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F.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A.应及时拨打122或110将事故发生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
B.为了救人可以不保护原始现场状态
C.抢救伤员和财物,如果车辆上装有危险品,要做好防火防爆
2009年8月1日,吴某(女,21岁,某公司工人)向X县公安局报案称其于7月31日晚被同事高某(男,45岁)强奸。X县公安局决定立案侦查,当日对高某刑事拘留。经过三天的侦查,查明,高与吴自97年以来就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吴要高与妻子离婚并与其结婚,被高拒绝,吴便报案称其强奸。侦查人员提取到吴某写给高某的10余封情书,吴、高的几名同事也证实二人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X县公安局于2009年8月10日对高某取保候审,责令高某的父亲为保证人,同时交纳保证金2000元。高某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未有违反。X县公安局2010年8月15日解除取保候审,但未退还高某保证金2000元。
问题:X县公安局在采取强制措施上有何违法之处?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再进行协商处理。
A、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B、撤离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