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财政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A.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B.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C.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D.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E.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A.采购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项目概况等项目基本情况说明;
B.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C.项目预算金额、预算批复文件或者资金来源证明;
D.拟申请采用的采购方式和理由。
E.进口产品专家论证。
A.省、自治区、直辖市
B.设区的市、自治州
C.县
D.本级
A.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废标公告的证明材料
B.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的说明
C.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D.单位内部会商意见
A.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需要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按照本办法规定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直管县市财政部门申请审批
B.采购人向财政部门申请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前,应报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审核同意
C.采购人应当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机制,明确采购、财务、业务等相关部门(岗位)责任
D.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的资金额度、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将拟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范围
A.采购人
B.财政部门
C.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D.招标人
A.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能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C.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D.采购人申请竞争性磋商方式审批时,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书面申请、预算批复文件、单位会商意见、主管预算单位的审核同意意见
A.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B.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直接改变采购方式采购
C.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D.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直接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A.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B.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C.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D.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E.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A.书面申请
B.预算批复文件
C.单位内部会商意见
D.主观预算单位的审核同意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