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时,应报送的资料有()。
A.《变更税务登记表》
B.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C.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D.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A.《变更税务登记表》
B.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C.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D.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A.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变更税务登记表》
C.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D.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A.变更税务登记表
B.税务登记证件
C.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D.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单位纳税人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A.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B.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变更税种登记
C.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D.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A.《变更税务登记表》;
B.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D.业主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涉及变动的提供);
E.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A.《变更税务登记通知书》
B.《税务事项通知书》
C.《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D.《税务登记证副本》
A.只需在长沙市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B.需在株洲市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C.在两地均不需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D.应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长沙市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株洲市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A.纳税人因经营期限届满而自动解散
B.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不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
C.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D.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
A.税务登记证副本
B.《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书》
C.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
D.财务会计核算软件、使用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计算机记账的纳税人)